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有没有发现,我们的申报表中有一些其他项,很多时候我们都忽略了他们,因为我们很多内容基本还是能对号入座,那么这些申报表中的其他项到底平时都那些情况可以填呢?今天金金财税小编和大家一起总结一下。
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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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一的第3、4栏次,开具的其他发票
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未开具发票都很清晰,
那么开具的其他发票是指的什么呢?
第3至4列“开具其他发票”: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。
这里成功快车提醒大家,需要注意两点
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栏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,还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填写。
发票的种类如下,除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其他发票都填写在开具的其他发票栏。
当然,不是每个企业都涉及下面每种发票,反正记住,除了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其他开具的发票申报都填写在第3、4栏次。
举个例子
成功快车公司是一般纳税人,本月停车费收入20元,撕扯的是定额发票,适用简易计税的,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“开具其他发票”,
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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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二的第4栏,其他扣除凭证
其他扣税凭证”: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二)》(本期进项税额明细)中的
第8栏“其他”栏次调整为两栏,分别为“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”和“其他”
举个例子
成功快车公司是一般纳税人,2018年9月取得一级、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105块(共五份发票),计算进项税额105/1.05*0.05=5,可以抵扣5块进项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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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
第23栏“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”:反映除表中14-22项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,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。
比如购进货物或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须作进项税额转出。
根据第15号公告第五条规定:
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,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,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%部分,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,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,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转用当期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的40%做进项转出,填入“其他应作进项转出的情形”,待转用起的第13个月再行抵扣。
成功快车公司之前买的一批钢材全部抵扣了进项税30万,后期这批钢材用于了公司厂房建设,所以在用途改变当期需将抵扣的40%进行转出处理,并于专用的当月起第13月再从销项税中抵扣。
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
其他免税销售额
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、应税行为的销售额,
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。
比如享受农产品免税、鲜活肉蛋免税、蔬菜流通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均填入此栏。
增值税免税,是指某项应税行为,因为国家政策扶持,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,但进项不允许抵扣,不退还。
此类收入做会计分录时,无需计提增值税。譬如蔬菜销售,目前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免收增值税,某企业实现收入5000元,会计处理时,直接做如下会计分录:
借 货币资金 5000
贷 主营业务收入 5000